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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退役、转业军人入户办事指南

2017-09-26 09:09:16 

 

一、事项名称

复员、退役、转业军人入户

二、办理机构

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印发〈阳江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阳公通字[2016]34号)

3、阳江市公安局《关于缩短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的通知》(阳公传发〔201289号)

4、《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汇编》

五、申请资格、条件

复员、退役、转业军人到地方入户。

六、所需材料

1、复员、退军人回原籍入户的维他提供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2、复员、退役军人异地入户的提供省、市接待安置退役军人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3、转业军人凭市、县安置办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办理入户手续。

七、办事流程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安置,由安置地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核工作,并通知安置地公安派出所。

2、公安派出所凭市、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入户手续。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表格领取

到派出所申请的同时填写《入户审批表》

咨询、投诉电话

0662-3313271

十一、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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