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规定:私家车行驶牌证的通行口岸以新办批准的口岸通行;专业货运公司车辆的通知口岸以省外经贸厅批复文件为准;客运车辆以省口岸办批复的班次为准。
(一)办事资料(未注明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
1、专业运输公司、客运公司的车辆增加通行口岸。
(1)商号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3)专业运输车辆提交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4)其他批准文件。
2、专业运输公司、客运公司的车辆减少通行口岸。
(1)商号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3)专业运输车辆提交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4)其他批准文件。
3、专业运输公司的车辆变更通行口岸。
(1)商号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3)专业运输车辆提交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4)其他批准文件。
4、通行福田保税区一号通道的香港入出内地私家车指标,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已经达到100万美元(或者800万人民币)的,经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提交如下资料,可以由原口岸转通行皇岗口岸。
(1)商号的书面申请;
(2)福田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公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已注明实收资本达到申办金额条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省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该企业历次的《验资报告》(须附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该会计师事务所已转制或被注(吊)销的,应提供当地财政局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证明文件;
(5)商户属香港公司的,提交该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其中属香港有限公司的,还须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中文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证明》;属国外公司的,提交该公司在国外的公司注册证书并经省内公证处翻译的中文翻译本;属个人的,提交个人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国公民提交《护照》并经省内公证处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二)办事期限
在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