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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专业运输车辆后备驾驶员登记 

2010-03-30 08:24:11 

   (一)办事资料(未注明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

  1、专业运输车辆新办后备驾驶员。

  (1)合作企业的书面申请;

  (2)香港(澳门)入出内地专业运输车辆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香港(澳门)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内地入出香港(澳门)专业运输车驾驶员并提交《港澳往来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3)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4)《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2、专业运输车辆更换后备驾驶员。

  (1)合作企业的书面申请;

  (2)香港(澳门)入出内地专业运输车辆驾驶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香港(澳门)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内地入出香港(澳门)专业运输车驾驶员并提交《港澳往来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3)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4)《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5)《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3、专业运输车辆注销后备驾驶员。

  (1)合作企业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二)办事期限

  在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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