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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内地商务车入出港澳行驶牌证登记 

2010-03-30 08:17:00 

   (一)办事条件

  凡注册资本达50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和职工总数达500人以上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请办理1辆内地商务车入出港澳行驶牌证。

  (二)办事规定

  1、审核其职工人数时按本企业实际职工人数计算,不计算其属下企业的职工人数。

  2、通行口岸由申请人自由选择。每月按照申办企业得分(企业得分=100+超出注册资本标准的差额×1‰+超出年销售额标准的差额×1‰+超出资产总额标准的差额×1‰+超出职工总数标准的差额×1%)高低顺序排队审批。

  3、内地商务车入出港澳行驶牌证不予增办。鉴于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已享受办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政策,不予办理内地商务车入出港澳行驶牌证。此外,已办理出港公务车的企业不再办理内地商务车入出港澳行驶牌证。

  (三)办事资料(未注明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

  1、企业的书面申请;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证明企业缴纳社保金人数)及最近社保缴费清单;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4、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6、驾驶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7、车辆角度为前进方向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8、《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

  (四)办事期限

  按指标轮侯进行审批。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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