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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成立的专业运输公司备案

2010-03-30 08:08:15 

  

(一)办事资料(未注明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交原件核对)

  1、广东省内新成立的专业货物运输公司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政府批准文件;

  (2)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地出入港澳地区运输企业除外);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港(澳)方与内地签定的《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双方详细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6)粤港入出境的货运公司须提交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的《粤港直通车指标费专用收据》。

  2、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新成立的专业货物运输公司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政府或广东省外经贸厅指标分配文件;

  (2)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地出入港澳地区运输企业除外);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港(澳)方与内地签定的《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双方详细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6)在广东省内揽运货物的,需提交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及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的《粤港直通车指标费专用收据》。

  3、广东省内专业货物运输公司车辆批文延期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2)粤港入出境的货运公司须提交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的《粤港直通车指标费专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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