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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注销规定

2010-03-30 06:59:11 

   公安机关户籍民警发现并经核实或公民主动申报以下事项的,予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1)公民死亡的;

2)公民户口迁出的;

3)参军入伍的;

4)经批准前往国(境)外定居的;

5)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6)拥有双重身份或户口的。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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