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公安消防局了解到,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共接报火灾436起,其中居民住宅火灾起数共248起,占全年火灾数的56.8%。没有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约555.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0.1%, 28.1%。全市总体火灾形势平稳,实现全年零伤亡,火灾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据了解,去年1至12月,全市公安消防部门共接到火灾、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警情2282次,出动车辆3168辆,出动警力17391人,抢救被困人员367人,疏散被困人员689人,抢救财产价值2249.9万元。其中,全市共接报火灾436起,未发生亡人事故,直接财产损失约555.2万元,与2016年相比,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0.1%, 28.1%。
市公安消防部门深入分析全年火灾情况发现,从起火场所类型来看,去年居民住宅火灾起数共248起,占全年火灾数的56.8%,同比上升4.2%。此外,厂房火灾58起,车辆火灾30起,小商铺火灾14起。
从火灾原因来看,在住宅火灾中,因生活用火不慎导致的火灾最为突出,其中111起火灾是因生活用火不慎导致的火灾,约占住宅火灾总数的44.7%。另外,66起火灾是因电气引发的,占住宅火灾总数的26.6%。
据介绍,由于市消防部门不断深化推进电气火灾专项治理行动,去年电气火灾数量整体明显下降,全市共发生电气火灾111起,同比下降41.3%,但仍占火灾总数的25.4%,电气原因仍然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电气火灾中电气线路故障和电器设备故障导致火灾占比最大,分别占电气火灾总数的65.7%, 23.4%。
去年以来,市公安消防部门认真吸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大力开展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物品、出租房屋与电动车、电气火灾防范、高层建筑、六类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据统计,去年,全市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9491家,督改消防隐患8961处,处罚250万元,责令“三停”89家,查封108家。
连日来,我市气温逐渐走低,加上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量大,更是火灾高发的季节。据相关数据显示,冬季火灾往往占到全年火灾总数的35%左右,其中居民住宅和“三小场所”更是火灾亡人的重灾区。为此,市公安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是要注意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定期排查火灾隐患,避免火灾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家中有电动车的市民,慎防电动车火灾,做到不违规充电、不把电动车入楼人户、不停放在楼梯间。三是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身边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