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专题专栏>> 消防安全宣传
公安消防部门发布假期消防安全提示
市民勿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发布时间: 2017-09-30 05:00:00      来源:阳江市公安局   
 
  中秋、国庆双节长假明天开启,市民假期出游、探亲访友、居家聚会等活动增多,火灾风险加大。公安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欢度佳节的同时勿忘消防安全。
  据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10月1日至18日共发生火灾34起,其中民房火灾28起,户外棚户、草地、垃圾火灾31起。为此,假期间市民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习惯和身边的火灾隐患。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群众入住宾馆饭店或者到商场、公共娱乐场所购物、娱乐时,须留意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以便遇突发事件时安全撤离。
  家中留有老人或小孩的,要提醒老人不要卧床吸烟,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乱开燃气、电器,并告知他们应急呼救电话或联系方式。家长不要将小孩单独留在家中,不能将门反锁。将打火机和火柴等物品要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举家出行前,应仔细检查家中燃气阀门、灶具开关、电器开关是否关闭,特别是停电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再出门,以防复电后发生意外。
  市民如选择自驾车旅游,要提前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防止车辆出现短路,同时车内还应配置灭火器。不要在仪表盘上放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灭蚊剂等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车辆行驶时,不要在车上吸烟,不得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出窗外。如汽车发生火灾,要立即将车停靠路边,远离可燃物。关闭电源,迅速取出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如不能扑灭火灾,要及时退到安全地方,拨打119报警。车辆停放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带着孩子秋游时,家长必须看管好小孩,切勿玩火取乐。在野外烧烤、野炊时,必须选择无易燃物的空旷地点和无风天气,在结束后反复确认火已熄灭才能离开。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易引发安全事故,群众节日许愿、祈福时请勿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公告公示
警民联系  
   互动留言
   热点问答
   业务咨询
   举报违法
   警务投诉
   电话查询
互动留言
阳江警讯
为民便民 ...
 
江城警方:为民便民 提升窗口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