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 阳东交警大队东城中队执勤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辆无牌面包车,司机弃车逃跑时引燃车内一疑似自燃装置,执勤民警迅速采取措施,成功排除了这起自制易燃装置的事故隐患,并现场抓获嫌疑人罗某。
当日上午8时许,东城中队民警在东风四路工业园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为粤S4Q××9的灰白色小型普通客车(12座面包车)行迹可疑,立即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驾驶员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加速前行。由于此路段过往行人和车辆频繁,执勤民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紧追其后。随后,该辆面包车突然往东风四路益华广场驶入,驾驶员停车后慌忙下车拆卸车牌,然后弃车而逃。
执勤民警见状,迅速追赶并将面包车驾驶员控制住,缴获拆卸车牌一副。经比对,民警证实拆卸车牌是变造的,原车牌为粤S40××9。民警随即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厢里放着面具、绳索等大量杂物,其中一捆棉被正在冒烟燃烧。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警戒,设置警示标志,疏散人群,并迅速借用灭火器将燃烧的棉被扑灭,避免引发爆炸事故。
执勤民警向阳东交警大队领导汇报案情,大队负责人迅速赶到处置现场指挥。随后,刑警、治安和派出所相关警种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民警在车上发现,棉被里包裹着一个由电容、电阻和汽油等组成的自燃装置,车上还放着一箱汽油。
据驾驶员罗某交代,他为了逃避车辆违章处罚,自行将原车牌粤S40××9变造为车牌粤S4Q××9,并自制好燃烧装置,一旦被发现就启动装置燃烧车辆,以达到毁灭证据的目的。目前,罗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