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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网络兼职陷阱多 刷单返现不靠谱
    
发布时间: 2017-07-18 00:00:00      来源:平安南粤网   
 

“刷单”是网店卖家付钱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行为,提高网店销量、信用度及好评,从而吸引更多顾客的行为。近日,类似“网络刷单”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一些网站打出“足不出户,日赚千元”的噱头来吸引公众眼球。对此,警方提醒,“刷单”很可能是诈骗陷阱,市民在应聘前应了解具体情况,对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核实,并与亲戚朋友多沟通商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案例一:男子初尝“甜头”却落“刷单”陷阱

2017年2月18日,家住梅江区城北镇古洲村的李先生到城北派出所报案,称其于2月16日在网上做“刷单”兼职时被人诈骗10406元。

据了解,李先生在上网聊天时,一名自称是 “小凤”的“刷单客服”主动添加他为QQ好友。在得知李先生有“刷单”兼职的意向后,“小凤”向他发送了一份三千多字的“工作流程”。看完后李先生就在“小凤”的指引下完成了会员注册和签约。

按照规定,李先生每个任务周期一共需要刷三单,完成后能获得佣金,且交易额越大佣金比例越高。李先生在“小凤”发送过来的链接界面内按要求用484元买了一件外套,扫描其提供的二维码支付货款。交易完成后不久,对方不但将她支付的484元返还,还给他打来25元佣金。这么轻松就赚到了钱,李先生心里非常激动。

此后,他便按照相同的步骤刷了第二单和第三单,但“小凤”却提示第三单“提交订单超时”,需要重刷,否则无法完成规定任务。此时,李先生已经意识到自己被骗,但为了挽回损失,他还是按照“小凤”的指示多次重刷了第三单。直到2月18日,无计可施的李先生才到公安机关报案,此时他已经被骗10406元。

案例二:女子轻信“正规刷单”被骗数千元

2017年5月3日,家住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的王女士到城北派出所报案,称其于5月2日通过短信应聘“刷单”兼职后被骗3136.29元。

据悉,王女士曾收到一条“刷单”兼职邀请短信,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通过短信预留的QQ号码添加对方为好友。对方自称是伟传晟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的“小芬”,寒暄过后,给王女士传了一份 “工作流程”,里面包含了:公司规模、兼职人数、刷单流程、佣金报酬等介绍。王女士看后觉得对方是“正规公司”,就放下戒心应聘上了“刷单员”。 

“小芬”马上给王女士派发“任务”,让她点击一个链接去购买1袋大米,并扫描其提供的二维码支付了112.80元。交易完成并截图给对方后,王女士的微信收到“小芬”转账的117.80元,多出的5元便是佣金,她很开心。

王女士立即开始刷第二单。她按同样的操作买了一件448.29元的羽绒服。支付完成后,对方则称第二单的任务是7件羽绒服不是1件。这时王女士察觉到不对劲,但是想到第一单成功后马上就支付了佣金,于是又购买了另外6件。岂料对方回复说要刷完第三单才能拿到第二单的本金和佣金,而第三单任务总价格超过了3万元,王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就要求对方立刻还钱,否则报警。但对方认为是王女士自己没完成第三单,完成第三单后会立刻支付第二单的货款和佣金。此时,王女士想再次与对方沟通时,发现QQ和微信已经被对方拉黑,她共损失3136.29元。

警方提醒:要警惕网上兼职和工作骗局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网络刷单”因为简单易行、能赚钱,吸引了不少“刷客”,这其中以空闲时间较多的人群为主。需要注意的是,“网上刷单”行为具有多重违法性,不仅破坏了诚信体系和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且如果这种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还可能会构成刑事违法行为。

因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管是找工作还是兼职,一定要警惕,深思而后行,谨防上当受骗。在应聘网络兼职和工作过程中,切勿随便透露个人信息,不要盲目相信高回报,应留意对方的信息,比如电话、名称、地址或者是对方的银行账号,发现被骗尽快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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